“你在意大利坐下来,吃的是大餐;
在巴黎坐下来,吃的是调料;
而你在美国坐下来,吃的是药片……只是药片。”
你在别的国家坐下来,吃的又是什么呢?
我曾经看过一套日本作家写的关于欧洲各地美食的书,一共七本小册子,装璜得很漂亮,里面还别出心裁的配上了漫画而非照片作为插图。这套书算是我看到的涵盖比较全面的了,法国意大利菜作为整个西方饮食的大宗自不必说;德国以其肉制品和啤酒闻名于世,当然也不能缺少;就连被西方人讥讽为只会煮土豆的英国人,居然也占据了一本的篇幅,还起了个让人完全无法顾其思义的名字——《维多利亚的秘密花园》。
人们对于某地饮食的了解程度,当然与它的可口程度有关,但也不完全是这样。美国人做的菜几乎是全世界人民公认的不好吃,但它仍然坚强地被大家谈论并嘲笑着,恐怕还是处于“美国”自身的缘故。我不想讨论经济、政治乃至——扯远一些——意识形态对饮食的影响,但毋庸置疑的是,人们对某地的熟悉程度是影响他们对该地饮食的了解程度的重要原因。
所以,人们对瑞典饮食的不了解,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瑞典的不了解:知道瑞典是中立国的人远没有知道瑞士是中立国的人多,知道爱立信是如假包换的瑞典牌子的人远没有知道三星是韩国牌子的人多,而知道英格丽·褒曼是瑞典美女的人也远没有知道凯特·温斯莱特是英国美女的人的多——况且后者能不能算作美女还有待讨论,尤其是考虑身材的话。我在法国的时候,就曾经有人很同情的问我,你是中国人,在瑞典对你来说肯定挺受罪的吧,瑞典人都吃什么,熏鱼吗?
我这样说好像酸了些——颇有点为瑞典饮食叫屈的意思。这种对之前不为人知的事物的集中“宣传”,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认为深巷里的小店铺卖的酒比老字号里的更香。这种可能当然存在,但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必然——实际上,瑞典菜虽说不至于让我这个中国人觉得受罪,却也实在是平平,整体上是决不会比法国菜意大利菜更好吃的。
说到瑞典人民最常吃的、最具有地方特色的事物,应该说是肉丸子。这种肉丸子,严格的说应该叫做肉球,而英文直译过来也确实是这样。瑞典的肉丸子实在是很有弹性,弄得我老是有一种很变态的幻想,觉得如果把它们扔在地上,这些圆滚滚的家伙就会如同橡皮弹球那样嘭的跳起来。我不很懂瑞典语,但凭着对包装袋上这种和英语同源的古老语言的一番猜测,大致可以知道这是在肉糜里掺进了土豆粉的缘故。成品肉丸子在瑞典随处可见,算是最廉价的食物了——比中上等的鲜肉还要便宜——一般一公斤包装的大约是四五十克朗,肉的成分多、添加少,价钱就相应的贵一些。赶上圣诞节、四旬戒前夕或复活节等这样大量消费的时节往往还会打折,于是三十克朗也能拿得下来。如果有闲情自己制作,大多数的菜谱提供的方子是加入炸透的洋葱末和泡过的面包屑,某些地区也会用到磨碎的大米来代替。我是绝没有这样的耐心和本事去挤丸子玩儿的,还是把现成的往微波炉里一塞了事——况且味道还不错呢。
瑞典人吃的肉丸子远远没有我们这么多花色:内容上,牛肉和猪肉占据着绝对的大一统地位;大小上虽说有些差别,但也决不会有“狮子头”或“珍珠丸子”这样的另类之作。肉丸子的吃法通常是烤了来作为主菜——如果是自己制作的当然要先炸过——和土豆一起吃:土豆可以抹上黄油以后带皮烤,以个头壮硕的英格兰土豆为宜,每个比成年男子的拳头还大一圈;也可以去皮入油炸,或者弄成土豆泥,对原料个头的要求就没有那么严格了。肉和土豆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保守而精明的搭配,大概是不会被弄得不好吃的——虽然在我看来这道菜并没有什么值得称之为特色的、令人回味无穷的美味。瑞典菜的普遍特点是味道厚,这种感觉很难解释,如果勉强打个比方,可以说像是奶油巧克力之于水果糖。这样的味道让人觉得踏实和温暖,但时间久了,还是会腻的,特别对于长期以蔬菜为主的饮食结构的东方人。
有一种说法,认为西餐的灵魂在于sauce——音译过来叫做沙司,也就是菜肴上的浇汁——正如中餐最讲究以汤调味。这话我不敢妄下结论评说对错,但至少它说明了一点,西餐几乎是每菜必有沙司的。传统的瑞典肉丸子要配酸果曼沙司(cranberrysauce)才算正宗,这样的料理自然只能在高档的餐馆才能品尝得到;作为一个穷学生,我自然是无福消受的:并且也完全想不出这个在东方饮食里完全陌生的名词后面,隐藏的到底是什么样令人食指大动的味道。但我常常抱着吃不着葡萄酒说酸的心理,觉得这种东西配肉丸子会比较怪,所以就并不十分懊恼自己没有口福——还是保守一点的好吧,虽不至于多么好吃,但至少肯定不会太坏呀。于是我还是满意的安于最平常的番茄沙司,里面放上一点黑胡椒和酸奶油,吃起来还是颇为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