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人们在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勿食暴鸡肉,食之而有害。所谓“暴鸡肉”,按照笔者的认识和理解,古人说的所谓“暴鸡”,是指一种急性传染病,如猪瘟、牛瘟、鸡瘟等。古人从生活实践中,归纳总结出了一条宝贵的经验,并且特别强调和讲究每年春秋两季农历四月和八月勿食暴鸡肉,食之而有害。为什么呢?孙思邈在《千金食治》里记载:“……四月勿食暴鸡肉,作内疽在胸腋孔,丈夫少阳,女人绝孕,虚劳乏气。”显然,瘟鸡肉是绝对不能食用的,食之而有害。 另外,对于一般的鸡肉来说,虽然好吃,营养亦比较丰富,但它不能与有的肉共食,食之则有害。例如:鸡肉与犬肝、犬肾不能共食;乌鸡肉不能与鲤鱼肉共食;鸡肉和兔肉亦不能共食,等等。
1、整鸡宰杀煺毛后,
清水洗净(保持鸡皮不破),剔骨时,先在鸡头颈处两翅肩的中间地方,沿着颈骨直划一刀,将颈部的皮划开一个7厘米长的口,用手把皮肉拨开,将颈骨拉出,并用刀尖在靠近鸡头处将颈骨折断(刀尖不能碰破鸡皮),从开口处掏出来,用钩勾住(或用绳绑住)吊起来。
2、从颈头刀口处将鸡皮翻开,将鸡头以下连皮带肉缓缓向下翻剥,剥至两膀的关节露出,用刀尖将关节的筋割断,使翅膀骨与鸡身骨脱离,将翅膀骨抽出。
3、翅膀骨取出后,一手抓住鸡颈,一手按住鸡胸部的尖骨,将其往里按(避免向下翻剥时骨头将鸡皮划破),将皮肉继续向下翻剥(剥时要注意:鸡的背部因肉少、皮紧,贴脊部分容易被划破),用刀将皮与骨轻轻割离。剥到腿部时,将两腿和背部翻开,使大腿关节露出,用刀将关节的筋割断(不能割破尾部的皮),鸡尖连在鸡身上,冲洗干净。这时鸡身骨骼已与肉分离,可将骨骼(包括内脏)全部取出。
4、剔腿骨。先将小腿近上关节部位和近下关节部位腿皮割开,抽出小腿骨,然后再把小腿上关节开口处的皮肉向大腿上翻,使大腿骨露出肉外,将大腿骨筋切断,右手用刀刮骨,左手用力拉出。
5、鸡的骨骼全脱出后,将鸡皮翻转朝内,用清水冲洗干净,形体上保持完整。
鸭、鸽、鹌鹑的剔骨方法与整鸡的剔骨方法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