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古道——昌都地区最特殊的地域名称
☆茶马古道——昌都地区的陆上交通大动脉
☆茶马古道——昌都地区对外开放的金钥匙
☆茶马古道——昌都地区大开发的重要基石
☆茶马古道——昌都地区经济大繁荣的命脉
☆茶马古道——昌都地区旅游发展的着力点
茶马古道与茶马贸易的历史概貌
( 一)唐朝时期的茶马古道与茶马贸易唐朝,茶的种植已经相当普遍。随着茶叶饮用在内地的普及,茶叶也传到了当时的吐蕃。唐人李肇所着《国史补》记载,唐德宗时监察御史常鲁出使吐蕃“,烹茶帐中,赞普问曰‘:此为何物?’鲁公曰:‘ 涤烦疗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处亦有。’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渚者,此蕲门者,此昌明者,此灉湖者。’”[3]吐蕃赞普朗达玛“ 灭佛”以后,大量僧侣被迫还俗,遂将他们的饮茶之术传到了吐蕃民间。“ 务于不寝,又多不夕食,皆许其饮茶,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辗转相仿效,遂成风俗。”[4]茶叶在吐蕃大众中的传播就如星星之火,很快便了燎原之势,成为藏民族的一种全社会、全民族的习俗。为了加强对茶叶的管理,唐朝制定了专门的茶叶贸易的政策。首先是实行专门的“ 茶马互市”。唐玄宗开元十九年( 731 年)唐朝允许交马、互市在赤岭进行。其次是实行茶税。据记载“:茶税开始于唐德宗建中三年( 782 年)九月,与漆、木、竹、商钱并税”。[5]其三是实“行榷茶制”。《旧唐书》记载“:五涯献榷茶之利,乃以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税自涯始也”。唐朝实行“ 榷茶制”目的就是要把茶叶的经营置于官府的垄断之下,为此唐严禁私茶贸易。至赤松德赞时期,藏族即以马匹大量换取内地的茶叶,茶马贸易开始发展起来。吐蕃为了加强对茶叶贸易的管理,派专人负责经营汉藏茶叶贸易,称为“ 汉地五茶商”。[6]这种互惠互利的茶马互市得到了唐蕃双方的支持。据马大正统计:自太宗贞观八年(634年)始,至武宗会昌3 年( 846 年) 吐蕃王朝瓦解共213年间,双方使臣来往不少于191 次,其中唐使入吐蕃66 次,吐蕃使入唐125 次。吐蕃一年中遣使2次的凡14 年,遣使3 次的凡3 年,遣使4 次的凡3年。唐朝一年中遣使2 次的凡8 年。往来使团的人数多者50 余人至百余人,少者也有10 余人。[7]总的来看,唐朝的茶马贸易处于形成和开拓阶段,政府对贸易的经营和管理不健全,贸易的形式主要是“ 贡”“、赐”的形式,贸易的数量呈急剧扩大之势,贸易的地区包括西部的大部分地区。所有这些特点就为茶马贸易在宋朝的大兴奠定了基础。
( 二)宋朝的茶马贸易
由于北宋政府高度重视茶马贸易,茶马贸易开始大兴起来。当时贸易的主要形式有二种:一种是朝贡和赏赐的方式,进行官方的交换;另一种是宋政府设茶马司在沿边各地“ 召募蕃商,广收良马”的贸易。[8]唃厮啰与北宋政府大规模的茶马贸易是以“贡”、“赐”的名义进行的。从1008年至1098年的90年间,双方的贡赐贸易共进行了39 次,其中纯粹的茶和马的贸易达到11 次。如1077年董毡以进贡的方式给宋运去了一批马、珍珠等物,宋朝也以回赐的方式给了董毡一批茶、衣着和金银。[9]在进行“ 贡”“、赐”交易的同时,宋朝还通过设置茶马司管理茶马贸易。宋神宗熙宁七年( 1074 年)宋朝派“ 李杞入蜀,经画买茶,于秦、风、熙、河搏马”。李杞提出“ 卖茶买马固为一事,乞同为提举买马”[10]。1081 年( 元丰四年),郭茂恂又提出“ 专以茶市马,??并为茶马一司”。[11]为了保证康藏的茶叶供应,宋代还“ 禁南茶勿入陕西,以利蜀货”。[12]由于茶叶贸易的巨额利润使北宋的茶税成为政府开支的一大支柱,为了保证茶税的不断增长,宋朝实行了一套更为严历的榷茶制度。宋朝的榷茶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宋太祖乾德二年( 964 年)开始,宋朝在京师、建安等四地“ 置场榷茶”,建立专买专卖的管理机构,将茶由官府垄断买卖,并制定有严格的惩处条律,禁止私人买卖。第二个时期是宋神宗熙宁四年( 1072 年),因为北方战争又起,因对熙河用兵,需要大量军响,北宋又重新实行榷茶制。熙宁六年( 1074 年),政府使李杞入蜀买茶博马,随后在全川榷茶《。宋史·食货志》记载“:下令川陕民茶尽卖入官,严禁私行交易,全蜀茶尽榷”。[13]到了12 世纪初,茶马贸易更加频繁。南宋建立后,高宗建炎元年( 1127 年)成都府路转运使判官赵开上奏章,列举榷茶买马五害,请尽罢川茶官榷,恢复自由买卖,变茶息为茶税,改榷茶制为茶引制,这是茶马贸易历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为明朝茶马贸易的“ 金牌信符”制度奠定了基础。宋朝的茶马贸易较之唐朝又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体现在对贸易经营和管理的制度化和系统化上,贸易的数量也进一步增加。同时茶引制度的出台,促使茶马贸易进入了较成熟的发展时期。
( 三)元朝时期的茶马贸易
由于元朝在畜牧业方面吸取了唐宋以来的经验,建立了自己齐备的马政制度,使战马的生产得到了保证,同时元朝又采用“ 因其俗而柔其人”的治藏之策,这样马便在元朝淡出了原来的角色。但是元朝仍然重视茶叶向藏区的销售,主要是因为茶马贸易带来的巨额赋税,据《元史.食货志》载,元世祖至元六年( 1270 年)茶税年纳银达一千五百万锭。[14]为此,元朝曾一度设立“ 西番茶提举司”,在碉门(今四川天全县)等地互市。虽然元朝对茶马互市并不重视,但是却非常重视对古道的开拓,大力开辟驿路,设置驿站,使川西、滇西北和与西藏的茶马古道大大延伸。
( 四)明朝时期的茶马贸易
明朝是汉藏茶马贸易的极盛时期。茶马贸易的制度、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完善的贸易制度,严格的经营管理不仅体现为一种经济关系,也是一种政治关系。通过茶马贸易明朝全面巩固了对西藏的统治。在制度建设方面,明朝制定了“ 以其地皆肉食,倚中国茶为命,故设茶课司于天全六番,令以市马,而入贡者又优以茶布。诸番恋贡市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为变”[15]的治藏之策。在此政策指引下,明朝大量设置茶马司,据《太祖实录》记载:置泰州茶马司,设司令正六品。司丞正七品。不久又设珧州茶马司。洪武六年十月已未,置河州茶马司。随后“ 罢珧州茶马司,以河州茶马司总之”。[16]其二是制订茶法。1361 年朱元璋立法禁止私茶出境,对违法者处罚甚严“,凡犯私茶者与私盐同罪,私茶出境与关隘不议者立论死”。[17]其三是茶课。据《太祖实录》记载“:户部言,陕西汉中府、金州、石朱、汉阴、平利、西乡县诸处,茶园共四十五顷七十二亩,茶八十六万四千五十八株,每株官司取其一,民所收茶,官司给直买之。无户茶园,以汉中府守城军士薅培,及时采取,以十分为率,官取其八,军收其二”。[18]在贸易方式上明朝与前朝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三种:其一是政府贸易,其中的一种是差发马制度,就是对藏区收取马税,同时配之以茶的制度。这是明朝茶马贸易中一个不同于前代的显着特点。《甘肃通志》云“:自唐回纥入贡,以马易茶,宋熙宁间相继行之,所谓摘山之利,而易充厩之良。有明定制金牌差发,假市易以羁縻控驭,为制番上策。”[19]从此这项制度就成为定制。为了防止在边各官吏利用职权假朝命以济私,遂于洪武二十六年( 1393 年)制定“ 金牌信符”,这是一种由明政府颁发给纳马藏族部落的一种铜质牌状凭证。据《录居封事.马政疏》载:“ 考金牌之制,上一行曰:皇帝圣旨,左一行曰:合当差发,右一行曰:不信者死。夫不曰互市,不曰交易,而谓之差发”。[20]还有一种形式就是通过茶马司进行贸易。
其二是朝贡贸易。明朝成立后,对元朝遗留下来的土官和贵族,只要表示效顺,皆授官职,给与印信,令其世袭。据《明史》记载“:授喇嘛、禅师、灌顶国师之号,有加至大国师、西天佛子者,悉给以印诰,许多世袭,且令岁一朝贡”。[21]其三是私茶贸易。虽然明朝制定了严格的法律禁止私茶贸易,但是明朝的私茶贸易却一直比较兴盛,特别是到后期差发马制度废除以后,私茶贸易更是如雨后的春笋一样发展起来。正所谓“ 茶马互市,利之所在,人皆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