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餐从上古文献和残存的器皿图案可知,我们祖先聚宴吃饭,是双膝着地“跽坐”着,人前各一案摆放饭菜,即便只有两人,也是分案而食。据《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某日请一个新来投奔的侠士吃饭,侍从不小心挡住了烛光,侠士就认为自己吃的那份菜与孟尝君不一样,欲离席而去。显然,那时候的筵席,是一人一份的。
我国早在周秦汉晋时代,就已实行分餐制了。从出土的汉墓壁画、画像石和画像砖中,均可见到席地而坐、一人一案的宴饮场景,却未见多人围桌欢宴“合餐”画面。出土的实物中,也有一张张低矮的小食案。
我国从唐代由分餐制开始演变为合餐的“会食制”,其重要原因是由于高桌大椅的出现。
少数民族的椅凳传入中原,当时叫“胡床”、“胡坐”,餐桌腿椅腿全都变高了,围桌就餐的形式开始普及。但此后的民间亲友欢聚,有时还采用“分餐”的办法。北宋何远的《春渚纪闻》记载过一次“邻人小席”,各菜都由侍从分到每个盘里。直至明朝,众人合吃的“会食制”才完全取代“分餐制”,并在圆桌上产生了长幼尊卑、主宾陪副的又一种饮食文化来。
快餐唐代市场有一种叫“立办”的酒席,这“立办”,便是唐代的快餐。据李肇的《国史补》记载:唐德宗临时召见吴凑,任命他为“京兆尹”,而且要他立即赴任。吴凑在上任前,邀请亲朋好友家中聚餐,虽然时间很紧迫,可是接到邀请的客人到来时,酒宴已在桌上摆好了。有些客人大惑不解,吴府的人回答道:“两市日有礼席,举铛釜而取之,故三五百人之馔,可立办也。”到了宋代,在东京、杭城等地,市场上有一种比比皆是的叫“逐时施行索唤”和“咄嗟可办”的餐饮,如同今日所谓的方便快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