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人吃什么,已经不只是肚皮的事了,显然经过世人虔诚的信仰,变成一种“风格 ”,或者,通俗一点的说法,叫做“流行”。不过,舞台下的人关心流行,镁光灯底下的人可得真真实实地过日子。
简单地说,一年旅行一、二次的观光客,可以在三五天内尽情挥霍大把银两,上伊丽莎白女王光顾过的“银塔”吃血鸭,到“丽池”喝一杯海明威最爱的Morito,再文艺腔一点的,还可以到“花神”“双叟”喝杯膜拜存在主义圣地的昂贵咖啡。不过,一般小市民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去过“丽池”,永远只是从“花神”门口经过,倒不见得是消费不起,只是,他们选择享受更自在、更平价,却同样精彩的庶民美食。
巴黎没有小吃摊,一般人不上餐厅吃饭时,遍及大街小巷的庶民小食就是最方便的选择。所以,这个法文字你一定得认识,不难,跟英文很接近──Sandwicher,简单地说,就是卖三明治的地方;其它简便快速的轻食,还包括面包店、可丽饼小摊、熟食店、披萨店和以甜食为主的轻食店等。这些名称不同的小吃铺子,某种程度而言,都在Sandwicher的范围,甚至连麦当劳也算在内。巴黎人的早餐吃得少,通常一杯牛奶咖啡、一个可颂就打发,午餐多半就是在这些轻食店或咖啡店解决。
共9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