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活动本身,由于参于者是独立的个人,所以表现出较多的个体特征,各个人都可能有自己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不同习惯。但是,饮食活动又表现出很强的群体意识,它往往是在一定的群体范围内进行的,在家庭内,或在某一社会团体内,所以还得用社会认可的礼仪来约束每一个人,使各个个体的人的行为都纳入到正轨之中。
进食礼仪,按《礼记·曲礼》所述,先秦时已有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在此条陈如下:
“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在一般情况下,要坐得比尊者长者靠后一些,以示谦恭;“食坐尽前”,是指进食时要尽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摆放馔品的食案,以免不慎掉落的食物弄脏了座席。
“食至起,上客起,让食不唾。”宴饮开始,馔品端上来时,作客人的要起立;在有贵客到来时,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恭敬。主人让食,要热情取用,不可置之不理。
“客若降等,执食兴辞。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如果来宾地位低于主人,必须双手端起食物面向主人道身,等主人寒暄完毕之后,客人方可入席落座。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进,殽之序,遍祭之。”进食之前,等馔品摆好之后,主人引导客人行祭。食祭于案,酒祭于地,先吃什么就先用什么行祭,按进食的顺序遍祭。
“三饭,主人延客食★,然后辨殽,客不虚口。”所谓“三饭”,指一般的客人吃三小碗饭后便说饱了,须主人劝让才开始吃肉。
宴饮将近结束,主人不能先吃完而撇下客人,要等客人食毕才停止进食。如果主人进食未毕,“客不虚口”,虚口指以酒浆荡口,使清洁安食。主人尚在进食而客自虚口,便是不恭。
卒食,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宴饮完毕,客人自己须跪立在食案前,整理好自己所和的餐具及剩下的食物,交给主人的仆从。待主人说不必客人亲自动手,客人才住手,复又坐下。
“共食不饱。”同别人一起进食,不能吃得过饱,要注意谦让。“共饭不泽手。”当指同器食饭,不可用手,食饭本来一般用匙。